公 示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精神,现对参与确诊病例救治人员岗位等信息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5天 ,即3月26日-3月30日,公示期间,如对被公示人岗位等数据有疑义,请向相关科室反映,联系电话:84239232(监察室、行风办)、84239234(人事处)。
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
二0二0年三月二十六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统计表(省内)
填报单位(盖章):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 2020年03月26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 科室 | 疫情防治期间 | 执行档次金额(元) | 是否在重症危重症病区工作 | 实际工作天数(天) | 折算工作天数(天) | 应发放金额(元) | 备注 | |
工作岗位 | 岗位分类 | |||||||||||
1 | 宋浩 | 男 | 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 | 急诊科 | 120转运医师 | 转运 | 200.00 | 否 | 5 | 1000 | ||
2 | 张丽 | 女 | 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 | 急诊科 | 120转运护士 | 转运 | 200.00 | 否 | 5 | 1000 | ||
合计 | 2(人) | —— | —— | 10(天) | (天) | 2000(元) | ||||||
注:1、统计范围仅包括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含管理、后勤和其他系列专业人员;2、岗位分类: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可多选; 3、同一人员涉及执行不同档次标准岗位工作的应分行填写; 4、档次金额:300元、200元; 5、实际工作天数严格按照文件口径计算,当日工作4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4小时及以上按一天计算; 6、折算工作天数:仅涉及执行一档标准并在重症危重症病区工作的人员,折算工作天数=实际工作天数*1.5,可超过当月天数;其他人员折算工作天数不填; 7、应发放金额=(档次金额*折算工作天数)或(档次金额*实际工作天数); 8、借用、规培、进修等人员在备注栏注明。 |
说明:
1.疫情防控专家组成员由市卫健委医政处统计。
2.被抽调至市传染病医院的医护人员由市传染病医院统计。
3.被抽调至市疾控中心的检验人员由市疾控中心统计。